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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ccdrczj_admin

发布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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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人力资源局,各区(市)县教育局、人社局,各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简称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简称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评聘一级教师及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四)教师资格及相关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近五年完成继续教育450学时。

(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七)支教工作要求。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的,由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在线点击量等认定,其折合的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四川云教”主播学校的教师从事网上教学的时间视为支教(从教)经历。

(八)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任教学段所需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一级教师: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1231日。公办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等在编人员从初次聘任相应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的聘任时间起算,其他申报人从本人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任职资格时间起算。其他证明不予认可。

(九)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关政策要求

1.工龄累计满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申报人,可不作支教、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2.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直接推荐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

3.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4.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援藏援彝或到省“四大片区”服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按照本项第34条政策进行申报的人员,均应按破格申报程序执行。

(十)专业能力及业绩要求

申报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须分别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三、申报及审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一)本人申请2022930-1110日期间,申报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填报有关表格。

(二)单位考核推荐。学校(单位)可根据省级评审条件细化本校(单位)的考核评比条件和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评比,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登录“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educloud.cdedu.com/),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同步上报纸质材料。

1.学校(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确定推荐人员,岗位使用数需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学校(单位)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在申报人员《xxxxx评审表》上“单位诚信承诺”上实名签字确认。

3.公示内容为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的《xxxxx推荐表》,含师德测评情况、民主推荐满意率等信息。享受免答辩政策、农村工作满30年政策、破格申报的人员信息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个人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的申报人,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档案初核(档案内须有1年以上工作学校(单位)业务材料),经工作学校(单位)复核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程序统一推荐上报。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外或人事档案在成都市内但无正式委托评审函件人员申报职称不予受理。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进入网报系统对上传资料逐一审核,要重点防范在任教学科作假、教学工作量作假、相关证件和证书造假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审核确认显示“电子签名”后,导出《送审花名册》,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破格申报。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自行下载《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在成都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下载),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地人社部门报请市人社部门审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受理破格申报。

四、评审

(一)评审方式及权限。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采取答辩评审与书面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成都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会同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原则上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开展,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答辩。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全员答辩,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任教学科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其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答辩由成都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

申请免答辩人员须在报送纸质材料前,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直属(直管)学校(单位)统一提交申请免答辩名单及佐证材料,经市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答辩,具体申请条件及办法另行通知。

(三)委托评审。按职称管理权限需委托评审的,须先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

(四)评审收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取2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每人次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每次收取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扣留评审费。

评审费由主管部门直接汇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4402025109100000206

开户行:工行陕西街支行

“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通过银行汇款的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双面彩色打印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一式一份,网上填写后导出A4纸双面打印,单位盖章。

(三)《成都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网上填写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

(四)以下材料需按要求扫描原件上传。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须提供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或任职文件);在编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2.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队辅导员聘书。

3.最高学历证书(含最高学位证书)。申报高级教师取得最高学历年限不足5年的、申报一级教师取得最高学历年限不足4年的还需上传前一学历证书。

4.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6.申报高级教师需提供指导和培养二、三级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

7.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

8.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或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的印证材料。

9.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

10.担任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11.提供相关工作业绩(一项以上):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或者完成的县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或者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或者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或者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好成效,经验作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推广。

申报人若是发表的教研论文、研究报告,应附发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和正文页;若是出版的专著,要有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若论著是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工作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若是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应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材料。

若是课题立项、结题,则需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若是课题获奖则只需提供获奖证书。

(五)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为主。

(六)各类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

六、报送时限及要求

各主管部门、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应于2022111-1115将以下材料上报到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金牛区同兴2A栋一楼服务大厅)。

(一)评审表(内附:个人信息确认表和推荐表),按申报资格名称、学段、学科分类报送,免答辩、转评、破格申报人员单独归类报送。

(二)《送审花名册》(导出)。

(三)《申报清单》(导出)。

(四)《免答辩人员登记表》(导出)。

(五)《职称费用转账情况》

(六)评审材料按下列办法分科归类:语文;数学;英语;外语(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含舞蹈);体育与健康;美术(含书法);信息技术;科学;少先队辅导员;学前教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社区教育;通用技术;综合(含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劳动技术、综合实践以及其他未列学科)。

七、咨询电话

(一)市级咨询电话:028-86135632

(二)各区市县咨询电话:

天府新区

68772830

东部新区

81335515

高新区

82829751

锦江区

84556972

青羊区

62322799

金牛区

87798975

武侯区

85067001

成华区

84313286

龙泉驿区

84875987

青白江区

68936516

新都区

83976011

温江区

82668156

双流区

85822749

郫都区

87931580

新津区

82511600

简阳市

27215515

都江堰市

87125597

彭州市

83708448

邛崃市

88767177

崇州市

69263869

金堂县

84994015

大邑县

88341496

蒲江县

88551073

 

 

八、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极个别曾发生个人弄虚作假、单位把关不严、审查失职等问题的,要加大监督审查力度,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三)受到党纪、政纪等处理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算为职称评审任职年限;

(四)年度考核每出现一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一年申报。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1715。各级教育、人社(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网上申报流程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教职称〔202211

2022923

 

附件

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

网上申报流程

 

一、登录。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educloud.cdedu.com/网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手机号+验证码方式登录。

二、确认个人信息。登录后,点击进入“教师信息综合管理子系统”,点击左侧“职称申报”菜单,在右侧页面中选择“申报年度”“申报任务”。确认个人单位信息和用户类型,若正确则点击“正确,马上进行申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若有误请点击“信息有误,暂不申报”按钮退出系统,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修改。

三、填写申报信息。选择需要申报的职称类型,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填写“申报信息”(附件正面扫描,需裁剪后上传,单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带“星号”的内容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填报操作(温馨提示:若暂时不能全部填写完成,请点击“保存”按钮,再次进入系统时按照以上操作重新进入填报页面,并完善剩余内容即可)。

四、审核后下载打印。点击左侧“申报人员信息”菜单,在右侧列表页面中查看本人申报状态,若为“待区县审核”,则选中本人信息后点击右上角“下载个人信息确认表”“下载评审表”“下载推荐表”下载并打印;若为“待学校审核”,则等待状态变为“待区县审核”后再下载打印。

五、提交。将打印好的《个人信息确认表》《评审表(双面彩色打印)《推荐表》中需个人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成后,交学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学校即完成申报个人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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